12月3日经立法院三读通过《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修正草案,赋予小农加工正式法源,农委会昨(10)日说明草案内容,农林水产的加工室内面积以200平方米(约60坪)为限(冷链及囤货区域不在此限),农委会主委陈吉仲表示,限制室内作业区面积等于是限制规模,加上申请人必须为农民、农民团体,原料也必须100%国产,杜绝农地工厂出现的可能性。
农委会主委陈吉仲表示,国内农产品有三到四成用作加工,许多农民已有合乎规范的加工设备,进行初级加工,取得证照可让农民提高农产品价值,增加收入,此证照也能溯源,进而也提高对消费者的保障。

农民或农民团体通过考试、设备及原料符合规定才可申请
过去加工场登记归经济部,而食安管理归食药署,本次增订《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第18条,作为纳管农产品初级加工场之上位法源,未来农产品的初级加工场权责机关将由农委会负责,法案上路后,由各地方政府受理申请及发证。
未来农民或农民团体必须先完成加工技术及食品安员卫生的教育训练40小时以上,并通过考试,加工设施符合GHP第一章及第二章规定,原料使用国产溯源、产销履历、有机验证、有机转型期等农产品,方可申请登记为农产品初级加工场。
农民必须先向各地公所取得农地的容许使用,再比照卫福部卫生标准盖合法加工室,最后向地方政府登记取证,发给初级加工场登记证后,此证可在网络上追溯生产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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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1 2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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